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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确认2023年度继续享受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的操作说明

2022年12月29日 17:12  点击:[]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操作办法(试行)>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60号)第九条规定,纳税人次年需要由扣缴义务人继续办理专项附加扣除的,应当于每年12月份对次年享受专项附加扣除的内容进行确认,并报送至扣缴义务人。纳税人未及时确认的,扣缴义务人于次年1月起暂停扣除,待纳税人确认后再行办理专项附加扣除。

为了保证20231月能正常享受专项附加扣除,建议在20221231日之前,对2023年享受专项附加扣除的内容进行确认。

确认方式根据采集来源的不同分两种情况。采集来源为纳税人,有纳税人自行确认;采集来源是扣缴义务人,由扣缴义务人确认或纳税人自行确定。

确认途径纳税人通过个人所得税APP/自然人办税Web端;扣缴义务人通过自然人税收管理系统/PTS智能服务平台。

一、纳税人确认——个人所得税APP

1、专项附加扣除内容无变动,直接确认即可。

1)如果2023年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无变动,只需在2022年基础上确认即可,方法一:登录个税APP后点击首页上方的“2023年度专项附加扣除开始确认啦”,进入到确认下一年度专项附加扣除功能简介界面点击“去确认”;

方法二:点击“办税”→“专项附加扣除填报”进入到填报界面。

  1. 进入到专项附加扣除填报界面,点击“一键带入”,出现提示信息“将带入2022年度信息,请确认”,点击确定后,进行“一键确认”即可。

     

    备注:

  2. 此界面包含2022年所有的专项附加扣除资料,即已经失效的信息也会显示在此界面,若已经失效的信息,或2023年不再继续扣除的信息,可以左滑信息点击“删除”,如下图。

  3. 2023年已经采集了某项专项附加信息,确认时会提示:您在2023年度已经存在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如图一,点击确定后,提示“提交成功”被覆盖的专项信息则显示为“作废”,新确认的信息则会正常显示在2023年,如图二。例如:2023年已经采集了子女教育,2022年专项附加包含了子女教育专项附加信息,并且是同一个孩子的情况,此项信息确认后则会被覆盖。

     

  4. 若待确认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需要修改,可以在待确认的界面直接点击该项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则跳转到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删除、修改”的界面,如图三,修改后则提示修改成功,然后点击“返回”再进行确认即可。

     

     

  5. 点击“一键确认”提交成功后,可以在APP中点击“服务”-专项附加扣除信息查询-选择年份2023-查看已提交的信息,如有变动可以选择删除(作废)或修改。也可以直接在首页点击常用业务下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查询功能查看提交的信息。

    2、专项附加扣除内容信息变动较多,专项填写

    2023年度专项附加扣除较2022年度信息变动较多,可以打开对应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进行明细填写。填报专项附加扣除的扣除年度选择为2023年。

    具体图示如下:

  6. 点击“办税”→“专项附加扣除填报”或首页常用业务下的“专项附加扣除填报”,进入专项采集的界面,如上图

  7. 选择要采集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扣除年度“2023”年,点击确定,按提示信息采集即可。

     

二、2023年专项附加扣除可修改信息

1、子女教育父母的扣除比例:

父母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也可以选择由双方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2、住房贷款利息扣除方式:

经夫妻双方约定,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扣除,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3、赡养老人分摊比例:

可以由赡养人均摊或者约定分摊,也可以由被赡养人指定分摊。约定或者指定分摊的须签订书面分摊协议,指定分摊优先于约定分摊。具体分摊方式和额度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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