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操作办法(试行)>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60号)第九条规定,纳税人次年需要由扣缴义务人继续办理专项附加扣除的,应当于每年12月份对次年享受专项附加扣除的内容进行确认,并报送至扣缴义务人。纳税人未及时确认的,扣缴义务人于次年1月起暂停扣除,待纳税人确认后再行办理专项附加扣除。
为了保证2023年1月能正常享受专项附加扣除,建议在2022年12月31日之前,对2023年享受专项附加扣除的内容进行确认。
确认方式根据采集来源的不同分两种情况。采集来源为纳税人,有纳税人自行确认;采集来源是扣缴义务人,由扣缴义务人确认或纳税人自行确定。
确认途径纳税人通过个人所得税APP/自然人办税Web端;扣缴义务人通过自然人税收管理系统/PTS智能服务平台。
一、纳税人确认——个人所得税APP
1、专项附加扣除内容无变动,直接确认即可。
(1)如果2023年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无变动,只需在2022年基础上确认即可,方法一:登录个税APP后点击首页上方的“2023年度专项附加扣除开始确认啦”,进入到确认下一年度专项附加扣除功能简介界面点击“去确认”;
方法二:点击“办税”→“专项附加扣除填报”进入到填报界面。
进入到专项附加扣除填报界面,点击“一键带入”,出现提示信息“将带入2022年度信息,请确认”,点击确定后,进行“一键确认”即可。
备注:
此界面包含2022年所有的专项附加扣除资料,即已经失效的信息也会显示在此界面,若已经失效的信息,或2023年不再继续扣除的信息,可以左滑信息点击“删除”,如下图。
若2023年已经采集了某项专项附加信息,确认时会提示:”您在2023年度已经存在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如图一,点击确定后,提示“提交成功”被覆盖的专项信息则显示为“作废”,新确认的信息则会正常显示在2023年,如图二。例如:2023年已经采集了子女教育,2022年专项附加包含了子女教育专项附加信息,并且是同一个孩子的情况,此项信息确认后则会被覆盖。
若待确认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需要修改,可以在待确认的界面直接点击该项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则跳转到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删除、修改”的界面,如图三,修改后则提示修改成功,然后点击“返回”再进行确认即可。
点击“一键确认”提交成功后,可以在APP中点击“服务”-专项附加扣除信息查询-选择年份2023-查看已提交的信息,如有变动可以选择删除(作废)或修改。也可以直接在首页点击常用业务下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查询”功能查看提交的信息。
2、专项附加扣除内容信息变动较多,专项填写
2023年度专项附加扣除较2022年度信息变动较多,可以打开对应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进行明细填写。填报专项附加扣除的扣除年度选择为2023年。
具体图示如下:
点击“办税”→“专项附加扣除填报”或首页常用业务下的“专项附加扣除填报”,进入专项采集的界面,如上图
选择要采集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扣除年度“2023”年,点击确定,按提示信息采集即可。
二、2023年专项附加扣除可修改信息
1、子女教育父母的扣除比例:
父母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也可以选择由双方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2、住房贷款利息扣除方式:
经夫妻双方约定,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扣除,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3、赡养老人分摊比例:
可以由赡养人均摊或者约定分摊,也可以由被赡养人指定分摊。约定或者指定分摊的须签订书面分摊协议,指定分摊优先于约定分摊。具体分摊方式和额度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