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限额标准以下项目采购管理办法》的通知
校内各单位:
为规范采购行为,加强对集中采购限额以下采购项目的管理,强化监督,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依据《重庆市市级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采购限额标准》等文件规定,结合学校内控管理的相关要求,制定《限额标准以下项目采购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限额标准以下项目采购管理办法
下一条:《采购与招投标管理办法(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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